[摘要] 11月3日晚报报道,定海金昌小区由于部分业主拖欠管理费,导致物业、社区相继撤出,如今陷入无人管理、日日进贼的尴尬境地。
11月3日晚报报道,定海金昌小区由于部分业主拖欠管理费,导致物业、社区相继撤出,如今陷入无人管理、日日进贼的尴尬境地。
因业主拒交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撤离,小区治安及服务质量下降,这样的事例并非首例,晚报也曾有过报道。而个别业主拖欠物业费更是一个颇为普遍的现象。有资料显示,普陀区法院近三年审理的363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就有353件。
业主拖欠物业费,理由五花八门,如有小区环境卫生没搞好的,有家里财物被盗的,有房屋质量问题没解决的,有嫌物业服务态度差的,还有因为其他业主大声喧哗而迁怒物业的……有些确实是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缺陷,但有些则纯粹是为了逃避物业费而找借口。
如果确实碰上了只拿钱不干活的无能物业,所有业主自会同仇敌忾将其“饿死”,但是在大多数业主都选择交钱的前提下,笔者认为,个别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是否该再思量一下?不管怎么说,物管是一个无法做到十全十美的工作,需要业主冷静看待,物业费该交还是得交,交了才有批评物业的权利。
虽然不交物业费是业主反抗物业、表达不满最便利的武器,但却不是最有效的武器,更不是业主目的。业主的目的是使居住的小区环境更舒适,生活更有序。因而,希冀通过拒交物业费来促使物业提高服务质量,无疑是缘木求鱼,在一个需要成本才能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的服务项目上,拖欠物业费的做法只能导致物业和业主“双输”——为了控制成本,物业只好减少人员、降低服务质量和标准,这使得更多的业主不愿交钱,从而进入恶性循环。最终,逼走物业,全体业主“吃药”。
在一个以诸多业主构成的小区中,交不交物业费,牵扯到其他业主的利益,且以个人为标准来定义是否需交物业费,亦有违小区自治的公理。元代著名散曲家张养浩曾云:“宁公而贫,不私而富;宁让而损己,不竞而损人。”希望业主打算“做一个艰难的决定”时,能多为整个小区想一想。
笔者不是要业主盲目地向物业低头、妥协,只是希望业主能选择合理的方式申诉。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协商,要比单个业主奋力呐喊强过百倍。有业委会的小区不一定有好物业,但是没有业委会,要想有一个好物业则是难上加难!像金昌小区这样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不管以后请不请物业,还是请踏踏实实地从建立业委会开始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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