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国土部牵手15部委共商 清理盘活闲置土地为重点

国土资源部网站  2010-12-28 17:41

[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依法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

导读:

1.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2.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3.出让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定出让方案,确定为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方案中要增加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的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写入出让合同,约定违约处罚条款。

4.土地出让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价的20%。

5.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

6.受让人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定金。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

7.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

8.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分别于每年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将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汇总报部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每半年在部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页)向社会公布。

相关阅读:

国土部新政:19条规定厘清土地市场

土地储备制度将改 新增建设用地不能入储

开发商挥金如土抢地 京津沪卖地收入将超4000亿

国土部: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 土地违法一追到底

土地出让金或破2万亿 人民日报批土地财政顽疾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土地情报”公众号

及时掌握实时土地市场动态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