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5日介绍,发展改革委近日已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和商品房明码标价落实情况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曾经的“主流营销手段”
对于即将开盘的项目,采用口头报价的形式,在人为制造供不应求的状态下,以高出口头报价的价格出售。这一度是房地产市场颇为流行的营销手段。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称,此前不少知名企业也是这种营销手段的“拥趸”。有些项目尚未取得预售证,积累的意向金已高达上百万元。收取意向金之后,开发商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开盘时机,掌握主动权。上海此前曾出台规定,禁止未取得预售许可或未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商品住房项目,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收取诚意金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但在取得预售证之后,开发商收取意向金或发放VIP卡,让购房者去摇号的现象依然存在。
同策研究与咨询部主任夏宇分析,项目开盘前,如果价格报得过高,往往会失去潜在客户,因此一些销售人员往往会报一个预估的价格,楼盘的真实售价往往是在开盘的前三天,根据积累的客户确定的。在此之前,开发商对实际定价并无把握。虽然目前有网上备案机制,但是在售楼处,工作人员的报价往往强调是估价,和网上备案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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