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至2011年,这十三年是中国土地资产化最为迅猛的年代,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12.75万亿元,几乎年均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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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上述收入并非完全是地方政府的纯。地方政府的还要剔除包括征地过程中对失地农民的补偿等各种成本。不过,业内专家曾测算,除去征地、拆迁、补偿、税费等成本,土地出让的净一般在40%以上。只是,这一数据尚未得到官方认可。sf
财政部《关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显示,201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此处土地出让收入为财政部口径,与国土部统计数据略有差别),当年安排支出为26975.79亿元,这包括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62亿元、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7531.67亿元等。sf
这显示,2010年地方政府的成本性支出大约是当年土地出让收入的46%,略高于业界的预测。sf
但简单计算可以得出,当年地方政府的纯依然在1.5万亿元左右。sf
本报记者获得一份重点城市的官方土地出让情况报告显示,2011年该地土地出让累计上缴财政专户1079亿元,扣除土地储备等成本后净621亿元。这意味着,该地的土地出让净在60%以上。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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