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通知要求强化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住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住房。预售方案主要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安排、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具体范围、预售价格及变动幅度、预售资金监管落实情况等。预售方案中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
各地要加快完善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明确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确保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
通知要求,加强预售商品住房交付和质量管理。具体措施包括,明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条件包括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已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已落实、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已明确、前期物业管理已落实。
各地要建立健全商品住房交付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商品住房竣工验收管理,积极推行商品住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各地落实预售商品住房质量责任,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质量承担首要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强化预售商品住房质量保证机制,鼓励各地推行预售商品住房质量保证金制度。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在近期对所有在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一次清理和整治,准确掌握已预售的商品住房数量、正在预售的商品住房数量和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数量等情况,并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尚未开盘的商品住房项目,要责成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公开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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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近日针对房地产市场再出重拳,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我们不得不煞风景地指出,这其实只是一些幻象编织出来的假象。这棵让房价有可能回落到正常价格的“救命草”,顶多只是一个短期现象,而从长时段看来,依然是像之前绝大部分那些无关痛痒的政策一样,解决不了高房价问题。因为理由很简单,真的有较强的投机能力的人,会因为第三套房房贷的暂停发放,就丧失了投机冲动吗?显然不能。
而且高房价的主要根源,在于垄断、土地成本以及地方政府对于卖地生存的严重依赖,这些都不会因为这个政策而有任何的改观。所以没有多少地方政府,会愿意看到房价走低。因此,这个政策,从中央到地方,层层落实之后,还能有多少的执行力,我们不要乐观太早。如果没有真正触及根源,任何政策,只可能是无用功。
虽然政策中,还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但是,在中国当下刚性需求如此旺盛的时候,就算非本地人撤出了这个市场,还有一直在张望着买房的那些本地人。供求的紧张关系依存,房价就很难真降。
因此,不管政策如何的强大和有力,对于大部分的普通人来说,一套房子的愿望,仍是遥不可及的。“居者有其屋”的实现,着力点还是要依靠政府承担起公共保障的责任,分别针对不同收入人群出台不同的住房体制,而不要指望这些只能算是细枝末节的政策,就能让高房价问题药到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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