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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楼市进入限购时代 重新调整已经势在必然

上海证券报  2011-02-23 10:25

[摘要] 目前,限购成为全国楼市唯一的关键词。由于各地出台限购政策的时间、限购的严厉程度不同,各地楼市表现不一。有已经进入“冰冻期”的,也有限购之前成交量激增的。开发商策略也出现了分化,有的加紧促销推盘,有的捂盘观望。

逾半城市“爽约”限购令已落地城市宽严不一

随着厦门、哈尔滨“新国八条”落地细则的相继推出,截至2月23日,“新国八条”执行城市已增加至17个。其中包括北京、上海、成都、青岛、长春、广州、南京、南宁、太原、宁波、贵阳、天津、哈尔滨、无锡、厦门、石家庄、武汉。

1月27日“新国八条”推出,明确提出“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从而推动限购骤然升级。

根据要求,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应该达到36个。然而,到2月23日为止,仅有17个城市出台细则,过半城市“爽约”。

在今年2月10日公布的《2010年中国城市房价排行榜》上,房价排行跃居的杭州新房均价已达25840元/平方米。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上周杭州商品房成交913套,成交面积10.71万平方米,环比上涨134.75%。2月初受春节影响,楼市均陷入低迷,但杭州年后回暖明显快于其他城市,上周成交量已高于去年平均水平。

然而既作为省会城市,又是房价过高城市,杭州却至今未出台“新国八条”落地细则。虽然在去年“新国五条”出台后,杭州曾出台限购令,规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但这旧版限购令显然已不符合“新国八条”更为严格的要求。在主要城市纷纷出台升级版限购细则之时,杭州却出乎意料地保持了沉默。

一方面,部分城市对“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不积极,另一方面,已经出台细则的部分城市,在限购范围、限购时限、限购对象等方面也宽严不一。

从限购范围上看,大多数城市都在限购细则中规定在本市内限购,广州则在新版限购细则中增加了从化和增城两个外围县级市,这也意味着广州全市十区两县都将限购。而成都的细则中仅对“主城区”限购,贵阳更是明确仅对“一环内”限购,被指“太温柔”。

从限购时间来看,大多数限购城市未明确政策截止时间,但石家庄、厦门、贵阳的细则中则提出了限购政策有效期到2011年12月底。

从限购对象看,大多数城市都比照“新国八条”中“本地限三外地限二”的基本要求执行,但对外地人纳税年限和社保证明年限的要求却长短不一。例如北京限购细则被称为“最严厉”,时间要求为5年;而上海、南京等地的要求则为一年以上即可。

各地怪招频出规避楼市“限购令”

2月16日“京15条”出台,当日微博上开始盛传一个“北京人赚钱妙招”,称买不了房的外地人,可以先跟拥有北京户籍的人假结婚,然后贷款买房,再离婚,户籍人可收房款1%作为安置费。不管此帖是否靠谱,现实情况却是随着各地限购令的落地,诸多规避政策的招数应运而生,例如假离婚、假结婚,以及办理假纳税证明等等,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在北京,部分人设法与有北京市户口的人结婚后获得购房的资格,购房之后再离婚。或者假离婚,成为两个家庭,而达到各有两套购房资格的目的,购房后再复婚。

对于这些为了购房而“假结婚”、“假离婚”的人,业内人士提醒,法律规定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的房产,“假结婚”后购房再离婚时,若结婚双方协商不好将会面临财产分割的纠纷。并且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为了购房假离婚,可是离婚后却没有复婚的情况;也有假结婚后购房,在离婚时出现财产分割的纠纷等等。

对于部分外地购房者没有符合年限要求的纳税或者社保证明,有经纪公司称可以帮助办理假纳税或者社保证明,这更是一种犯罪行为了。另外,有经纪公司会建议购房者可以先签购房合同,在日后有购房资格之后再过户。然而,由于没有过户,虽然合同有效,但并不能够完全保证房产就能归购房者拥有,可能会出现业主“一房二卖”现象。更何况,从签订合同到正式过户的时间内难保政策不会发生变化,一旦楼市或房价出现变化,买卖双方是否还愿意履行合约就很难说。

面对歪招横出的楼市,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政府对于购房资格的审查越来越严格,利用假证明来购房,一旦被审查出来之后将失去购房资格,并损失已经支付的定金或者首付款。而利用假结婚、假离婚、先签合同后过户等手段购房的,不仅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还可能引起家庭纠纷,切勿“中招”,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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