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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两次“限外”深意各有不同 专家教你解读

广州日报  2010-11-19 10:02

[摘要] 本月15日,住建部和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有意思的是,在此之后有媒体报道称,很多香港人在港元贬值的情况下,到深圳购买房产以保值。深圳一些

中国楼市调控“限外令”进一步升级。继各地限制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出台后,外汇局近日出台规定,限制境外个人及机构在境内购房。 

 与此同时,一则关于四大行年内不再向地产商发放新贷款的消息也迅速传开。尽管多家银行对此予以否认,但这并不能掩盖地产商在新一轮政策调控下资金所面临的窘境。

限制境外资金,收紧房企资金,楼市调控持续升级,管理范畴越来越广,越来越细,似有不达目的不罢休之势。

房产调控延至境外

近日,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此外在查验资质环节也有更严格的规定。

然而,据杨红旭透露,事实上近年来境外机构、个人在境内买房的热情在下降。以上海为例,2005年前后上海外资购房占新建商品住宅销售比重在6%至8%,近两年已大降至2%左右,在金融危机过程中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部分海外基金曾抛售在沪物业,撤出境内房产市场,“‘限外令’对房产市场影响不大,但对少数热衷于在个别城市购房的港台人士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但他认为,出台“限外令”仍很有必要。一方面是配合房地产二次调控,进一步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国内部分城市已实行限购,没理由对境外投资投机者网开一面。另一方面,也是近期防范境外热钱流入境内资本市场的配套,随着人民币,进入国内的热钱越来越多,其中部分可能会进入楼市,所以提前防止境外资金大规模进入楼市是当务之急。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外资进入开发环节的资金增长较快,令杨红旭深感遗憾的是“限外令”管不了这个环节的外资,“境外基金一般不会直接在境内买房,而是通过收购企业股权的形式间接购买物业。”看来,“限外令”还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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