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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新规 800房企面临“断炊”

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杨羚强  2010-09-28 09:22

[摘要] “千万不要透露我们的销售额。”昨日(9月27日),上海一家房企的销售经理在电话中一再嘱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3天,这家公司曾卖出近百套千万元豪宅,因此担心自己成为调控的“活靶子”。

“千万不要透露我们的销售额。”昨日(9月27日),上海一家房企的销售经理在电话中一再嘱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前3天,这家公司曾卖出近百套千万元豪宅,因此担心自己成为调控的“活靶子”。

这是9月26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的24内,上海房地产业的反应。

同一天,其他城市开发商反应与上海差不多。整个房地产业似乎笼罩在暴风雨前夜的恐惧中。

800余房企或被禁止拿地

《通知》规定,因企业的原因而闲置土地一年以上的房地产企业,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而在国土部今年公布2815宗闲置土地中,因企业原因而被闲置的近850宗闲置地块,涉及800多家房企和个人。这些企业是否面临着禁止拿地的局面?

对此,业内产生了分歧。中原集团研究中心高级经理刘渊表示,“因为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的企业”应该如何认定,又如何追查控股股东的身份和责任,这是《通知》未尽的事宜。

已经开发了一部分,其余部分尚未开发地块,是否属于闲置土地?大多业内人士认为,这类未完成开发的土地,只是因为需要更好地规划而未立即动工,不属于闲置土地。

另外,有的土地已被转让多次,难以界定造成闲置的主要责任方,要追查这些地块的开发商及其控股股东,并禁止他们买地,实施起来并不容易。以被点名因企业原因闲置土地的宿州市雪枫路住宅为例,根据此前的资料,它属于中房集团九江房地产开发公司,但中房集团的工作人员昨日透露,这些项目的股权早已转让。

刘渊认为,两部委出台《通知》的出发点很好,客观上也能在楼市中积极增加有效供应,加速开发,但具体执行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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